一、总则
为规范淄博市价格行业执业行为,强化行业自律、端正职业操守、维护公平价格市场秩序、保障服务对象合法权益,依据相关规定,结合本市价格行业实际,制定本准则。
适用范围:淄博市价格协会所有单位会员、个人会员,全市从事价格鉴证、价格评估、价格咨询、成本服务、价格调解等相关从业人员及协会工作人员。
基本准则:守法合规、独立客观、公平公正、诚信自律、廉洁勤勉、保守秘密、良性竞争。
二、核心职业道德规范
1. 遵纪守法,依规执业
严格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、行业规范及协会自律规定,依法依规开展各类价格服务工作,杜绝违规执业、越权执业、虚假执业。
2. 客观公正,独立履职
坚持实事求是,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,独立开展价格研判、评估鉴证与咨询服务,不受人情、利益、外力干预,杜绝偏袒、随意裁量。
3. 诚实守信,专业尽责
恪守行业诚信底线,如实出具各类价格文书与成果资料,不弄虚作假、不篡改数据、不隐瞒问题;立足专业能力勤勉履职,提升服务质量。
4. 廉洁自律,清白从业
严禁利用执业便利谋取私利,杜绝收受好处、违规收费、变相牟利、利益输送等行为,自觉维护行业清正形象。
5. 严守保密,规范履职
严格保守服务对象商业秘密、业务数据及工作涉密信息,不擅自泄露、传播、对外使用非公开执业资料。
6. 公平竞争,自律有序
自觉维护行业秩序,杜绝低价恶性竞争、虚假宣传、诋毁同行、挂靠执业、违规承揽业务等不正当行为。
7. 修身立德,提升素养
自觉践行社会公德与职业美德,主动参加行业培训、公益服务与诚信建设,坚守职业底线,树立行业良好风貌。
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,由淄博市价格协会负责解释与日常监督执行。
淄博市价格协会
2020年9月23日